桂建计[2007]6号
全区特级、一级建筑企业:
根据建设部综合财务司《关于<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数据补报的通知》精神,为完善《建筑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数据库,配合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建设部2007年1月25日至2月8日开通数据补报系统,要求有关建筑业企业将以往月份数据进行补报。请我区有关特级、一级建筑企业按规定时间将以往月份数据进行补报。对拒不按要求补报数据的建筑企业,我厅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各单位对数据补报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计财处联系(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771-2260037)。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七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