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计〔2009〕47号
各市建委、市政局、房产局:
为全面掌握2009年度全区城建和房地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合理制订2010年的投资目标计划,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请你们报送本地区2009年度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房地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10年投资计划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2009年1—11月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含房地产开发、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二)2009年以来本地区出台的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含代拟的党委、政府文件),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三)2010年行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及形势分析、主要发展目标预期;
(四)2010年行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具体工作措施。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市将2009年度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和2010年投资计划形成书面材料,并按附件格式填写《全区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009年完成情况及2010年计划情况表》和《2010年广西主要建设项目计划表》,于2009年12月14日前一并报送我厅计财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表格电子模板可从广西建设网下载)。
联系人:陆 翔
电 话:0771-2260036(兼传真)
邮 箱:gxjstjcc@163.com
附件1. 全区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009年完成情况及2010年计划情况表
2. 2010年广西主要建设项目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