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计〔2009〕48号
各市、县建委(建设局),市政(市容)局、房产局,污垃办:
为了提升全区建设行业项目业主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建设行业项目会计人员的基础会计核算能力,规范管理和运用项目资金,确保中央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09年12月24日—25日在南宁举办第三期全区建设行业中央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基建财务管理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能力提高为目标,重点培训基础的会计核算,基建会计实务;学习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理论,培养和提高学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业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第三期主要培训对象为: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和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业主单位财务会计人员未参加第一、二期培训的,可参加第三期培训班学习。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三期2009年12月24-25日,培训时间2天。12月23日报到。
(二)培训及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南宁市南鹰宾馆一楼大厅(南宁市双拥路20号,市内可乘坐公交线路:47路、607路、609路、10路、12路、25路、29路、30路、32路、46路等,到医科大学站下车即可)。
培训地点:南鹰宾馆四号楼一楼会议厅。
南鹰宾馆总台联系电话:0771—532666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高度重视,确保每个项目的会计人员参加培训。
(二)请各市建委组织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为了发挥本培训项目的示范作用,请各市建委指定专人带队参加培训,并负责本市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
(三)请各市建委在2009年12月14日前将培训人员的名单,统一汇总后反馈到我厅计财处。统一汇总的报名回执电子版传到jst1313@163.com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每位学员交通费、食宿费及部分资料费由所在单位负担,食宿统一安排。
(二)请每位学员准备900元的资料及食宿费用。
(三)培训通知的电子版请到jst1313@163.com邮箱下载,邮箱密码:131313
(四)其他费用由我厅专项经费负担。
(五)培训班工作委托广西建设经济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联 系 人:刘 佳(厅计财处)13978141867
吴 茵(厅计财处)15978151950
赖华科(厅计财处)15977733369
联系电话:0771—2260036(传真)
0771—2260035(传真)
附件:⒈ 学员报名回执计48附件.doc
⒉ 广西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和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培训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