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计〔2009〕53号
各有关市、县建委(建设局)、市政局,污垃办:
为了解掌握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今后编制预算、监督检查等工作提供依据,按照财政部《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评价中央专项资金对推动地方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十一五”规划任务执行情况及经验总结。
(三)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主要内容
(一)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影响(用数字和文字分析)
⒈ 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推进作用。
⒉ 对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配套落实的促进作用。
⒊ 对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编制、部门协调配合、污水处理收费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创新的促进作用,以及对地方财政部门参与政府投资管理的主动权、发言权的推动作用。
(二)项目对减排效果影响分析
⒈ 项目实施前后当地日污水处理量变化情况。分析比较项目实施前后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量变化情况。
⒉ 项目实施前后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分析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情况。
(三)项目运行能力分析
⒈ 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生活环境改善情况。
⒉ 项目建成能力、实际运行量、设计能力及污水排放量分析比较。
⒊ 中水回收利用情况。
⒋ 项目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⒌ 污水处理费的定价和征管情况,分析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的原因。
⒍ 建成项目的盈利能力,保本污水、垃圾处理费,中水价格分析,针对建成项目的亏损情况,分析亏损原因,提出或反馈当地解决问题的具体政策措施。
(四)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 “十一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投资额、完成污水管网长度、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及实际新增污水处理量。
⒉ 污水处理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要求,污水收、排管网是否健全、完善、联通,城区污水是否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⒊ 项目布局是否合理,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和达到环保要求。
⒋ 项目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方面的情况及问题。
⒌ 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问题。
⒍ 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⒎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工的原因及对策。
(五)填报绩效评价报表
⒈ 2007-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附表1)
⒉ 2007-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前后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变化情况表(附表2)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数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数据情况等)按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累计发生额填报。
(二)请各有关市建委、市政局,污垃办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市本级及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关单位认真填报“2007-2009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前后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及配套管网情况表”,具体表式请从广西建设信息网(//www.gifley.com)“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三)请各市建委在2010年1月11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情况汇总表统一汇总后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厅计财处。汇总表请统一使用Excel格式编辑。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财处刘佳、陆翔,联系电话:0771-2260036(兼传真),电子邮箱:gxjst jcc@163.com。
附件:⒈ 2007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
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报表说明
⒉ 2007-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
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
设前后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变化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报表说明
一、2007-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附表1)
1、“中央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安排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2、“批准情况”,均为经有关部门批准概算数填列。
3、“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均以到2009年12月31日的累计到位数填列。
4、“中央预算内基建及国债”是指国家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的中央预算内基建及国债。
5、“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到2009年12月31日的累计发生数填列。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前后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变化情况表(附表2)
1、“现有污水排放总量”,反映截至2009年12月31日项目所在城市日均污水排放总量。
2、“原收集污水总量”,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前,项目所在城市污水收集总量。
3、“预计到十一五末污水排放总量”,反映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预计到十一五末的污水排放量,由现有排放量与十一五后期的增量之和。
4、“项目实施增加污水收集能力”,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增加管网后所增加的污水收集能力。
5、“预计到十一五末收集总量占排放总量的比例”,是指“原收集污水总量”与“项目实施增加污水收集能力”之和占“预计到十一五末污水排放总量”的比例。
6、“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处理能力”与“原收集污水总量”、“原有污水处理量”之间的差距,反映本项目实施前所在城市管网不配套情况。
7、“截止到2009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反映实施专项资金政策后,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8、“截止到2009年底实现COD削减量”,反映实施专项资金政策后,截止到2009年底COD削减量。
9、“项目全部完工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反映整个项目实施对污水处理能力的影响。
10、“预计总的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排放量的差距”,反映项目所在城市原有污水处理能力加项目全部完工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之和与现有污水排放总量之间的差额。
11、“十一五规划需配套管网总长度”及分项,按国家批复规划数填列;管网完成情况同口径填列。
附表1、附表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