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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启动城市规划市政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
2010/11/19 14:19:02   来源: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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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尽快改变目前市与城区“各自为政、各管一方”的格局,全面提升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市政管理水平,11月15日下午,防城港市政府组织召开城市规划市政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防城港市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有效促进市、区两级协调联动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切实将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市长莫恭明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建市17年来,防城港市仍然延续着旧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没有大的变革,市本级只管中心区,港口、防城仍延续“县”的体制,各管自留地,背离了“城市管理一盘棋,整体规划、统筹推进、集约管理”的基本理念,在城市建设规划市政管理方面与国内先进发达的设区市以及区内的很多城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城市“管理水平低、规划层次低、发展速度慢”。要实现“到2020年,全市城市总面积达140平方公里,总人口达100万”,建设全海景生态海湾城市、新兴港口工业城市、重要门户城市和中国海洋文化名城的目标,需要打破旧体制的束缚,以国际化的标准,从更高层次和全局角度整合城市资源,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市、区二元结构,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组团式发展,推进大城建战略实施,实现城市的跨越式发展。

   会上,莫恭明就如何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他说,推进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是建设全海景生态海湾城市、新兴港口工业城市、重要门户城市和中国海洋文化名城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需求;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要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切实将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围绕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制机制、市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园林管理体制机制问题、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顺城建投资体制机制以及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房产管理执法主体等八个方面开展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建立健全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规划权高度集中,建设权统分结合,管理权尽量下放”的机制。( 黄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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