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车辆未经冲洗驶离工地、建筑渣土车辆沿街撒漏污染路面、建筑施工噪音污染扰民……今后,这种建筑工地违规乱象将会得到逐步改善。
3月28日召开的全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提出,根据《桂林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从今年起,桂林市住建局将用3年的时间对建筑工地存在的上述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以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为目标,加强该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全市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营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市容环境。
责任明确: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
3月20日,桂林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号召全民参与,全力以赴打一场声势浩大、持之以恒的“桂林人建好桂林城,桂林人管好桂林城”的“人民战争”,为桂林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创造美好环境,力求用3—4年时间使桂林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该市住建局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也是土方开挖、土方运输第一监管责任人,对围场内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扬尘管理、噪音管理负全面监管责任。
施工单位负具体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督管理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内部检查制度。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每月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月检查,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联合周检查,检查必须形成检查记录,整改事项须有整改核验记录,以上记录,应完整备查。
从今年4月1日起,所有建设项目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要求签订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承诺书,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将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
整治计划:四个阶段实现工地管理标准化、长效化
据介绍,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5月底以前,将开展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把深入开展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全市每个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自改。
6月1日到9月30日对全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全面铺开工作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之后要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实施解决办法,春节前基本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从明年开始,将用两年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同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促使建筑施工的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桂林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住建部门将把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为“持久战”来打、“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认真落实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实现建筑工地管理标准化、长效化,为建设美丽桂林做出应有的贡献。
整治标准:文明施工
桂林市住建局近日发布的《桂林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暂行规定)对建筑工地的场容厂貌、封闭管理、临时设施、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土方开挖作业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渣土运输作业撒漏污染道路、施工噪声扰民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
《导则》明确,施工现场因施工、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当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停止土方开挖、回填、运输作业及其它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行为,立即采取喷淋洒水等有效控尘降尘措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超载,不得沿途抛洒、洒漏。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建筑垃圾清运应按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施工现场应有泥浆、污水、废水排放措施,泥浆、污水、废水等应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溢流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路面。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切割机、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围挡应根据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气象、材料等进行设计,禁止用于挡土、承重,禁止倚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临时设施方面,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池、开水房、饮水室、卫生室、娱乐室、阅览室、门卫室、吸烟室等临时设施,并按要求进行结构设计,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毛竹、油毡、石棉瓦等材料搭设。装配式活动房屋必须有生产许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层。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防台风、通风、采光、卫生等要求,地面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并与生活区、施工区的路网连接。
违规处理:行政限批或暂停招投标资格
桂林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导则》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将坚决予以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并在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受到行政限批,对施工、监理企业予以暂停招投标资格1-3个月的处罚。
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将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会同各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严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环境综合整治规定行为,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从根本上杜绝和扼制建筑工地违法违规施工等乱象,为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升、净化桂林的空气环境质量创造良好条件。(王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