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4]5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7月18日,我厅在南宁市召开了2014年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约谈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7月15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召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约谈会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4〕44号),要求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我区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16个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约谈会。
会上,杨绿峰副厅长通报了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强调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求各企业在抓发展的同时务必抓好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无遗漏;要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标准化建设;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工作,各企业均应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要注重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和文化氛围两方面的建设,提升企业员工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杨副厅长要求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现场和市场的联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管重罚”制度,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建筑工地可视化技术交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努力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会议还播放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视频。
二、通报批评
对下列已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但无故缺席、亦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要求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下列企业承建、监理的项目一并列入“严管工程”名单。
(一)施工单位
1. 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晓宏
2. 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朝凯
3. 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昭义
(二)监理单位
1. 桂林市公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迟
2. 广西南宁宏翔工程建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惠峰
3. 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吉明
4. 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明添
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请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未参加约谈会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原因,以公司正式文件做出说明,并亲自带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