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4日,自治区住建厅在桂林市举办2015年第二期广西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区各市、县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执法队伍负责人及执法业务骨干共计400余人参加。 据悉,第一期培训班已于10月在北海市举办,这两期培训班均由厅法制处牵头,广西建设法制协会和厅培训中心联合承办,列入自治区住建厅2015年度培训计划。
与第一期相比,第二期培训班学员规模更大,师资力量更强,培训内容更丰富。在保留第一期授课教师和重点课程的基础上,还邀请到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青华,为学员生动介绍柳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务及典型案例。
学员们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积极与授课教师互动,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公共法与专业法相结合的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机会难得,希望今后能够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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