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金昌宁在会上讲话
会议代表就《条例》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11月11日,自治区法制办在我厅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专家论证会。自治区住建厅、国土厅、交通厅、环保厅、南宁市法制办、南宁市人大法制委等14个部门单位代表以及17名专家对《条例》相关条款和修订方案进行了充分研讨。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廖坚,自治区政府参事陆瑞华、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金昌宁出席论证会。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各地违法建设呈上升和蔓延趋势,严重破坏法律权威、引发安全隐患,已成为我区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影响土地利用及资源环境的重要因素。由于广西没有统一的规范违法建设查处的地方性法规,导致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手段。在自治区法制办牵头下,自治区住建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查处体制均作了具体规定,并强化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金昌宁副厅长表示,这几年广西的违法建设势头反复,大家都深有体会,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高度重视,社会急迫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目前,南宁市已经出台了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自治区住建厅结合广西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起草了该《条例》。希望各部门代表和地方专家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提出更多宝贵意见,通过科学、集中地论证,助推《条例》更加完善、更加成熟。
会上,各部门和专家代表就《条例》的调整范围、执法体制、查处程序、涉及新增行政许可或行政许可条件审查,查处过程中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确认等问题集中展开研讨、论证,并提出完善《条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据悉,《条例》意见稿已于今年9月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下一步,自治区法制办在汇总地方部门代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再按立法程序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韦威 黄剑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