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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第201604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示第20号
2016/6/7 9:24:5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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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建设网站(//www.gifley.com)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667日至2016613。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邮寄的陈述材料需在公示截止前寄达我厅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71—5595535

园林、规划资质:0771—2366126(原则上谢绝来访);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务服务中心

                                                                                                                            201666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

序号

地 区

单位名称

申请内容

  意 见

1. 

桂林市园林局

桂林新天地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4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企业经理唐放霖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3、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6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4人,不符合不少于12人的要求。

5、认定的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6、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1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7、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2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8、认定的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2人,不符合不少于6人的要求。

9、认定的高级绿化工/高级花卉工1人,不符合不少于3人的要求。

10、专业技术人员廖东翔、谢安德等2人的职称证与工作经历不符,不予认定。

11、专业技术工人李国红的职业资格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不予认定。

12、专业技术人员除龚敏、李洁、蒋志勇、杨乐、李坚、刘萃、王海东、雷送英、蒋田荣等9人外,其余人员非本单位缴纳社保,不予认定。

13、专业技术人员蒋志勇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2. 

桂林市园林局

桂林市桂海园林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3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认定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4、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5、专业技术工人李霞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不明,舒艳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明,盛阳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存疑,不予认定。

6、专业技术人员关华新、苏瑜、陈佩钰等3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7、企业缺木工专业技术工人。

8、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不予认定。

3. 

桂林市园林局

桂林盛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企业经理尹冬勋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2、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3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3、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8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10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5、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3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6、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3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7、专业技术人员田桂云的职称证与工作经历不符,不予认定。

8、专业技术工人曾玉坤、李巍、钟绍东、廖永东、孙祖德、李润荣、侯桂玲等7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不明,不予认定。

9、企业缺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10、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非本单位缴纳社保,不予认定。

4. 

桂林市园林局

桂林市花木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1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8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10人,不符合不少于12人的要求。

4、认定的电气专业工程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5、认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0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6、企业缺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技术工人。

7、专业技术人员唐付科的年龄不符合要求,蒋戈亮的职称系列不符合要求。

8、专业技术人员孙颖缺职称证复印件,专业、职称等级无法认定。

9、专业技术工人雷发祥、欧阳富强、杨志平、廖乃清、陆盛琪、陈雨墨、桂宇等7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不符合要求,江吉军、雷静等2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

10、专业技术工人莫锦娣的劳动合同、社保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不予认定。

11、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不予认定。

5.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南宁市景丽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1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专业技术人员吴东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6.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升级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升级

原因:1、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4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2、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反映近三年园林绿化工程年产值符合在2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7. 

桂林市园林局

桂林市东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3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2、专业技术人员邱泉、唐波等2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3、专业技术人员于能琴的专业不符合要求。

4、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不予认定。

8.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西尚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升级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升级

原因:120151月获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企业资质,不符合获得叁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的要求。

2、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0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3、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唐建生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9.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西地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0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总会计师高珊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3、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4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4、企业的审计报告不能反映近三年园林绿化工程年产值符合在2000万元以上的要求。

5、专业技术人员黄英平、吴洪志、高珊等3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10.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西美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3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总经济师洪昌东的职称证与工作经历不符,不予认定。

3、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8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认定的电气专业工程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5、专业技术人员刘秉政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11.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

广西鲁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延续

原因:1、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1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企业经理贾跃中、总工程师张统江、总会计师曾晶芙、总经济师刘莹等4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3、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9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4、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5人,不符合不少于12人的要求。

5、认定的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6、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3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7、认定的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师各0人,不符合不少于各0人的要求。

8、专业技术人员李学敏、陈信海、潘树标、冯艳松、张景千、陈宪冬、黄铭煜等7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不予认定。

以下空白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序号

地 区

单位名称

申请内容

  意 见

1.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广西鹏润建筑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核定

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核定。

原因:1、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14人,不符合不少于15人的要求。

2、专业技术人员卢健德的身份证与申请表姓名不一致,覃林红的劳动合同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不予认定。

2.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桂平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所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重新核定

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重新核定。

原因:1、认定的技术装备7台套,不符合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的要求。

2、企业缺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证明材料,固定的工作场所缺租借方产权证明,不予认定。

3、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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