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厅机关法制处、住房保障处、规划处等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案件查办单位汇报案件查处工作情况
12月30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广西部分设区市稽查执法案件督办会议暨重点违法建设项目治理工作督办会议,集中约谈了南宁、桂林、北海、钦州、玉林、贵港六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分管领导和桂林平乐县、北海海城区、北海银海区、钦州灵山县、贵港桂平市、玉林北流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没有按期报送的稽查执法案件和重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督办。
对于约谈后仍然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住建厅将进行内部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以行政不作为移交给纪检机关。
会议详细介绍了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并由各分管业务处室提出督办意见。据了解,此次督办的19个未结案重点违法建设案件共涉及城乡规划、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建筑节能、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标准使用等方面内容,部分案件存在着整改结果未上报、地方主管部门不重视、不作为、未在指定时间内回复查处情况等问题。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案件督办情况,明确治理违法建设的进度和时间节点,同时要做好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据悉,从2016年起,广西将利用5年时间,在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截止到2016年11月底,广西共查处违法建设1301.4306万平,其中新增违法建设约167.4661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1133.9645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取得初步成效。(陈芊洁 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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