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7〕1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工作的开展,依据《广西绿色建筑评价》(DBJ/T45-020-2016)等标准,我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