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建设网站(//www.gifley.com)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邮寄的陈述材料需在公示截止前寄达我厅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71—5595535
规划资质:0771—2366411(原则上谢绝来访);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0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地 区 |
单位名称 |
申请内容 |
公 示 意 见 |
1. |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宜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室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重新核定 |
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重新核定。
原因:1、认定的注册规划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2、注册规划师吴艾璘的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不予认定。
3、企业缺技术装备发票复印件、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名单及发票复印件,且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
4、企业的固定的工作场所缺出借方产权证,不予认定。 |
2. |
柳州市规划局 |
柳州市银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核定 |
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核定。
原因:1、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9人,不符合不少于15人的要求。
2、认定的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0人,不符合不少于2人的要求。
3、认定的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人,不符合不少于4人的要求。
4、企业的技术装备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5、专业技术人员凌克、王秀红、陆泽槟、韦振良、刘翔等4人缺离职文件,不予认定。
6、专业技术人员张新劳动合同已过期,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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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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