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文件通知-->住房保障-->详细信息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将玉林市陆川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自治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复函(桂建函〔2018〕106号)
2018/2/13 10:39:5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桂建函〔2018〕106号

陆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请示》(陆政报〔2018〕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我厅原则同意玉林市陆川县申报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共计3000户,其中,纳入2018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500户,2019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500户(含2018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000户),2020年国家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000户。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建保〔2017〕226号)要求,对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继续予以支持;对红线范围外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停车库(场)等基础设施,重点支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项目。

    三、请你县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要求,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并交付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3日

   

分享: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