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近日,前期物业服务费政策调整研讨座谈会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自治区物价部门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我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明确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与收费项目,改进管理方式。并在原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定价的基础上,探索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菜单式管理等方式,满足不同的物业服务需求,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更多的选择。
自治区物价局3月公布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并从4月1日起实行。目录中规定,广西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补充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同时在备注中明确“定价范围含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所谓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在此之前,2015年自治区物价局出台的定价目录中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含车位物业服务费试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放开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然而在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这三年间,部分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高于市场价的乱象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因此此次新公布的定价目录重新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补充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据了解,根据国家规定和自治区规定,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都应该由各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费用。
为规范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自治区物价局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以及对各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同时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物业公共服务收入信息公开制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依法依规收费、业主明明白白交费。
会议透露,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物业服务管理诚信平台建设、档案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加强物业服务的事中和事后监管。
会议还分析了前期物业收费纳入政府定价后对物业行业的影响。并对物业服务透明化工作、如何制定全区物业服务规范或标准、如何开展全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如何开展前期物业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同时对全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陈芊洁 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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