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核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关于取消企业资质审核公示环节的公告》的文件要求,我厅行政许可事项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公示环节,且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回。凡对公告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电话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原则上谢绝来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71—5595535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0771—2366411(原则上谢绝来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4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类型 |
核准意见 |
备注 |
1. |
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
丙级核定 |
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拟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原因:企业的技术装备、技术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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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在领取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