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8〕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商务总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及我厅《关于开展2017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17〕1号)有关要求,2018年7月,我厅组织专家对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2018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我厅同意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2018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