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8〕936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税务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银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在促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筑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我厅在此前初步征求各相关厅局单位、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将会同各相关单位联合发文。现再次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根据部门职能,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11月20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反馈至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韦盼兰,联系电话:0771-2260042;电子邮箱:gxjstkjc@163.com。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