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正式更名挂牌为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根据中央、自治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近日,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正式更名挂牌为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据了解,更名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能职责和监督调查手段将进一步丰富。按照规定,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驻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部门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驻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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