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核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义,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7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类型 |
核准意见 |
备注 |
1. |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甲级升级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升级,上报住建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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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
丙级核定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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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华信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乙级升级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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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西善智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丙级核定 |
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不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原因:1、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14人,不符合不少于15人的要求。
2、专业技术人员刘雷、韦武飞、姜琳、邹文莲等4人的职称证存疑,需进一步提供职称评审表及批文核查。
3、专业技术人员阮福添、姜琳等2人的离职证明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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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乙级核定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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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在领取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