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对全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科〔2018〕24号),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40个民用建筑项目,对其中118个违反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条文的项目下发了整改建议书,并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目前,我厅共收到有关单位报送的整改材料117份,经我厅组织专家整改材料进行审查,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总体来看,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已得到了整改,大部分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复,提供的设计文件基本能够满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对整改意见存疑之处能作出合理的说明,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项目的设计单位未提交整改材料。部分项目的设计单位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未提交整改材料。相关设计单位及整改情况详见表1。
表1 未提供整改材料的设计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单位名称 |
项目存在问题 |
1 |
(桂林)顺祥城
二期10#、16#楼 |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
设计院有限公司 |
⒈ 应补充相关绿建模拟分析报告及绿建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⒉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应补充绿建技术措施;
⒊ 本项目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 T 50378-2014一星级标准设计,自评总分达到62.35分,需复核各项不参评分,并相应调整总体得分;
⒋ 相关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未在施工图中体现(例如控制项的隔声楼板构造做法、楼板撞击声隔声量要求及节能型电气设备选型等);
⒌ 应核查供水压力,与当地自来水公司对接确认能否满足0.2MPa水压要求。 |
(二)专项设计深度不足。
部分项目专项设计深度不足,绿色建筑设计文件未能完整提供。如,未提供绿色建筑专篇、建筑节能计算书,无相应的模拟报告、氡浓度检测报告,部分施工图缺失等。相关设计单位及整改情况详见表2。
表2 未能提供完整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单位名称 |
整改后存在问题 |
1 |
(南宁市)凤岭国际酒店 |
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未对整改意见逐项回复,未补充日照分析及影响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场地无障碍图纸、景观图纸,设计单位未做自查整改报告或相关情况说明。 |
2 |
(南宁市)南宁绿地中央广场房地产项目D号地块(一期)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未提供高强材料比例计算书、可再生利用材料、室内噪音等级计算、围护结构构件隔声计算、视野分析等。 |
3 |
(梧州市)壹品尊府6#、7#、8#楼 |
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未提供室外风模拟分析报告、氡浓度检测报告。 |
4 |
(钦州市)宝顺综合楼工程 |
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未提供氡浓度检测报告。 |
5 |
(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卫生院业务用房 |
广西泰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未提供相应的模拟分析报告、日照报告、隔声模拟报告等。 |
6 |
(百色市)神州壹号公馆项目1#、2#楼,地下室 |
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未提供相关的计算书、模拟分析报告、检测报告。 |
7 |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逻索一组综合楼项目 |
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未补充土壤氡检测报告、场地无障碍图纸、景观设计图纸、装修图纸、节水灌溉图纸,设计单位未做自查整改报告或相关情况说明。 |
8 |
(河池市)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 |
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大型公共建筑,未按整改意见修改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
9 |
(来宾市)来宾邮政通信指挥调度中心 |
来宾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未对整改意见逐项回复。 |
二、处理意见
对以上存在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10个项目、10家设计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移交各市相关主管部门继续监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我区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为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2017年1月1日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且之前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项目,需重新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并进行审查;2017年1月1日之后进行设计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审查。因县级及以下地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工作有所滞后,故设置半年过渡期,即自2017年7月1日起,凡在我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均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审查。
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报要求以及明确的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我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