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中,广西金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广西盛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未参加资质核查,被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被暂停申请资质升级、增项资格(详见桂建管〔2018〕81号)。经企业整改及有关部门复查,现将企业整改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西金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已落实整改工作,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同意恢复广西金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资格。
二、广西大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截至2019年1月21日仍未完成整改,责令继续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
三、上述被责令整改的50家企业应于2019年3月8日前,将资质核查材料报送当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核查,并于2019年3月12日前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进行复核。经我厅复核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按有关规定作出撤销企业资质的处理。
联系人:莫冰,联系电话:0771—2260222。
附件:⒈ 整改合格的企业名单 第一次整改通报附件.doc
⒉ 责令继续整改的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