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9〕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19年度全区新增建筑节能69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根据2016-2018年我区各地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将2019年全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
各市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任务落实到所辖县(市),确保年度建筑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区节能减排年度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
各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强化措施,严格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管体制机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建筑节能各项法规、政策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于绿色建筑,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县级城市等工作薄弱地区的调研指导力度,促进建筑节能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统计工作
各市要加强对建筑节能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善于应用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当地建筑节能工作情况。2019年建筑节能统计内容包括新建建筑节能情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等。各市县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请各市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建筑节能统计报表(加盖公章,含电子版)报送至我厅科技处。
联 系 人:廖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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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⒈ 2019年全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1:2019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doc
⒉ 节能量计算说明附件2:节能量计算说明.doc
⒊ 2019年建筑节能统计报表附件3:2019年建筑节能统计报表.xls
⒋ 2016-2018年全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4:2016-2018年全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