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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2019/5/10 9:01:49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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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

《方案》明确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重点排查区域和垃圾种类。重点排查区域为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重点排查垃圾种类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水体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物等。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排查结果要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对已经录入信息系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新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县级有关部门均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当中统筹推进,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到2020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责任部门、监督检查办法。此外,《方案》还就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流程管理、后续跟踪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保障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所负责领域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同时,各地要经常性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对发现的垃圾污染规模转移、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黑恶势力操控把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方案》还指出,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负面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自治区相关部门还将抽取部分县(市、区)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情况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有无漏报、瞒报情况,发现存在瞒报、漏报等行为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莫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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