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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南宁市近日连续发生建筑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9〕11号)
2019/6/7 10:51:1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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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质〔2019〕1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9-30日,南宁市连续发生2起建筑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现就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5月29日下午约3时左右,玉洞大道污水管工程在位于玉洞新良路口东侧约800米处玉洞大道侧分带位置进行污水管检查井清理时,发生不明气体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死亡、1受伤。

    该项目出事的管道已投入使用。事故原因为管井内瓦斯浓度久积过高,目前爆炸原因尚未查明。

    (二)5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南宁经开区金凯街道居仁村委在建文化长廊舞台斜屋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一起屋面楼板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该舞台为单层框架斜屋面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约94平方米。因设计单位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要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施工现场模板架体搭设不规范,高支模无专项施工方案,木支撑尾径不足、接长使用,水平拉结严重缺失,模板支架与外架相连且梁板柱同时浇筑等原因,导致浇筑屋面混凝土时失稳坍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管沟清理、布设管线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排查,严格督促监管人员和作业人员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管理和操作。

    (二)各地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基本建设程序。凡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同时,各地要立即将地处边远或规模较小的建筑工程纳入监管范围,严防“小工程出大事故”,切实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点”。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力度。重点排查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中高支模、木模板支撑、梁板墙柱混凝土同时浇筑等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程序。严格落实《关于严格限制梁板柱混凝土同时浇筑施工工艺的通知》(桂建管〔2014〕42号)和《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要求,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切实加强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四)各地应对2018年以来本辖区内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于已结案的事故,要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我厅,为下一步我厅完善处罚提供依据;对于未结案的事故,应主动联系当地应急主管部门,请其依法完成事故的调查并及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五)南宁市应立即开展对上述2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及时完成事故的原因分析,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各地应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控,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项目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反复出现、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同时,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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