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精心谋划、全力推进,率先在全区推行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于2017年11月正式出台《河池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改善住房条件,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截至2019年5月底,河池市共有686位新市民办理自愿缴存业务,账户余额762.26万元;共为49 位新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85.29万元,为29户新市民家庭发放贷款784.6万元,购房面积2301.64㎡,有效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提升了新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在推进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中,公积金中心成立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专门机构,同时联合河池学院组成调研组深入社区、企业、居民家庭实地走访,掌握新市民群体特征、住房状况、住房需求、解决住房问题制约因素等第一手资料,明确自愿缴存政策出台方向。在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考察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为当地新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了政策保障。
为扩大群众知晓率,公积金中心通过采取集中户外宣传、银行联动宣传,以及报纸、电台、网站及微信宣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特别是个人自愿缴存政策及便民利民举措,扩大政策知晓率,提升新市民参缴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覃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