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修订稿(桂建管〔2019〕46号 )的规定,评价周期由每季度调整为半年, 2019年第四季度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指标与第三季度评价指标相同,有效期为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请各地监督机构将本文转发至辖区内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按时完成评价工作,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录入信息系统。我站将定期公布各地开展评价工作的情况。
各地在使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系统和评价表格的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的,可及时向我站工程质量监督科反馈。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