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桂建金管〔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住建部、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企业开办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51号)等文件、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事项,为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我厅研究制订了具体落实要求和服务措施,印发《通知》指导全区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我区住房公积金“一事通办”改革,提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服务效能。
二、《通知》主要内容解读
《通知》一共四条。
第一条:提供优质建缴服务。
解读:该条第一段是明确新开办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的办理方式。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企业开办指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发〔2019〕51号)要求,配合开展多证合一工作,推动新开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开户登记时一站式同时办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使新开办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不须再跑公积金中心,办理零材料、零跑腿,切实降低企业办事负担和时间成本。
第二段是明确全区下一阶段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的重点方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进行针对性宣传,为自愿缴存人员提供优质的缴存服务,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改革的红利。这里应注意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参加自愿缴存的人员可以包括具备雇佣、合伙、劳务、经纪、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人员,但不包括应强制缴存的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在职人员,单位在职职工仍纳入强制缴存管理。
第三段是主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的要求,明确我区实现包括开户登记在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时限表,在2020年6月底前实现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可网上办理,一次都不用跑。
第二条:精简业务办理要件
解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要求取消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等证明事项要件,相关证明事项改为公积金中心内部核查。结合当前我区各地实际,全区已有一半以上公积金中心已实现业务签字确认制,因此提出进一步要求精简业务表格,实现所有业务取消办理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全面实行业务表单签字确认制,方便办事群众。
取消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要件,是指群众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须再提供所购房产的评估报告,进一步降低群众贷款成本。为科学合理确定抵押物现值,二手房抵押物价值以合同交易价格和公积金中心内部核查确定的价值中较低者确定,公积金中心内部核查的定价可以参考契税完税证明的计税价格、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价格、委托评估、现场勘评、动态调整的城(片)区存量房贷款指导限价等方式:
(一)计税价格:契税完税凭证或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价格。
(二)委托评估:公积金中心认为合同交易价格偏高的,可以采取购买评估服务的方式委托评估确定现值。
(三)现场勘评:公积金中心自行组织信贷员或工作小组现场勘查评定价值和采集有关房产信息。
(四)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价格。经本地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的价格。
(五)城(片)区存量房贷款指导限价:参照税务机关的做法,动态设定城(片)区存量房的贷款指导单价,如交易单价超过指导单价的,以指导单价计算确定抵押物现值。指导单价可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形势不定期动态调整。
以上方式,公积金中心可以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实际,综合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与合同交易价格比较确定。
第三条:提升服务窗口综合服务能力
解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进驻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要设立综合柜员制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要一窗可通办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第四条:提高业务办理离柜率
解读:明确各公积金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可通过信息共享或系统校验获取的业务信息,不得再向申请人收取纸质材料。明确将购房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等业务作为下一阶段实现网上办理的重点,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离柜率,提升办事群众便捷感和获得感。
链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桂建金管〔2019〕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