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在南宁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前排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前排右)出席会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前排左)通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在会上讲话
12月27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严植婵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出席会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家斌通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审议了《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广西工程建设项目“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面加强广西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2020年3月底前,广西要做到审批系统全流程全覆盖;2020年6月底前,基于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基本建成,项目生成更加规范;2020年11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严植婵强调,要继续深化完善“五个一”审批体系建设,在“一张蓝图”和“一个系统”这“两个一”建设上持续精准发力;加强系统对接,扩大使用覆盖面,一方面实现项目报建的并联审批,把系统真正“用”起来,另一方面要解决好数据“准”的难题,确保数据准确对接;充分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创新广西方案,要高度重视区内外先进典型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总结推广好广西经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综合改革合力,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自今年5月份广西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已到10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规定的120个工作日减少20个工作日;自治区审批监管平台已搭建完成,数据同步传送至国家监管平台;梳理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套的管理制度共18项;全区14个地市全部部署建设了审批管理系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大数据发展局依次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演示。(姚琳尹 潘荣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