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2020年4月14-18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检查共覆盖14个设区市和22个县(市、区),共随机抽查72个在建工程,其中涉及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16个公共建筑工程(其中包括6个义务教育保障学校)、50个商品住宅工程、1个工业厂房工程,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36份、停工整改建议书36份,隐患整改和停工整改率均为50%。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均部署了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大部分受检工程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整体受控。但是各地在监管部门履职、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信息系统使用、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亟须引起各地重视。检查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截至2020年5月6日,共有13家施工企业、6家监理企业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不认真,视为拒不整改,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2)并责令继续整改,暂停上述施工、监理单位在广西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上述企业整改完成后,由整改企业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整改合格的由整改企业将整改报告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13楼1301室,电话:0771-3394210)。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后已按时完成整改,或检查组下发整改建议书后,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23家施工企业、 26家监理企业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3)。未完成整改的工程待整改完毕后,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
(三)对本次检查中因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14名项目经理、7名项目总监、25名安全员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4)。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暂停上述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暂停上述安全员在广西上岗任职90日。上述人员目前所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的工程,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须立即更换相关人员,并在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10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5),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在广西建设网(网址:http://zjt.gxzf.gov.cn/)“专题专栏”栏目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
(五)对本次检查发现混凝土构件强度疑似偏低,且未验证检测完成的8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6),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验证检测工作,并将验证报告与整改报告一起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附件:⒈ 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⒉ 责令整改企业名单
⒊ 通报批评企业名单
⒋ 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⒌ 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⒍ 需验证混凝土实体强度的工程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5日
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一、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一)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受检地区均部署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相应的检查记录。大部分地区部署了2019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推进义务教育保障学校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并开展了相应检查。部分地区未使用全区扬尘治理平台系统或未实现与全区扬尘治理平台对接、未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和移交不到位的“一园一案”台账、未建立别墅类房地产工程违建问题清查整治台账。
(二)现场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大部分地区组织开展了2020年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但是部分地区仍未开展监理企业诚信评价或评价完成率偏低。
(三)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情况。大部分地区转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19〕11号)并已开始贯彻实施;少数地区虽已转发文件,但未开始实施。
(四)样板引路制度实施情况。据统计,受检地区共有2476个在建住宅工程,其中2231个开展了质量治理活动,1864个实施了样板引路制度,仍有部分住宅工程未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未按规定在工程现场制作图片样板或实物样板。
(五)2020年开展建筑用砂专项检查情况。受检地区共检查了351个工程的248个砂样(含天然砂227个,机制砂21个),天然砂样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六)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试行》(桂建发〔2017〕8号)情况。部分受检地区未使用“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受理投诉,群众仍采用信件、电话或上门投诉等方式进行投诉,不利于我区投诉处理工作的统一管理,影响全区投诉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各地应加强投诉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
(七)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仍有少数工程信息未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全,未在系统中录入施工许可信息、进度信息和工序报验信息,影响全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受检的工程均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但部分工程存在先施工后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现象。
三、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少数工程经公司任命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履职资料缺失,例如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象州县马坪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和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凤山县红军小学建设工程,以及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江苏湖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BOT工程 ,检查时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总监、专业监理人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到场履职,且检查和验收记录等履职资料缺失严重。
(二)企业和工程管理流于形式。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季检、分公司月检、周检内容不全,缺乏履职行为等方面检查,检查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检查和验收记录存在代签现象,未严格执行桂建管〔2011〕8号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未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落实整改,如广西万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西得一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的防城港市防城区智仁·家园2#楼工程,施工单位未按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分别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未能提供相应的整改反馈资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不落实整改的行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企业管理不规范。少数工程施工现场未公示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或公示内容错误,验收后未设置验收标识牌,未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37号令要求。在深基坑边坡支护、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现场安全隐患随处可见,企业安全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四)实名制通道流于形式。少数工程使用“桂建通”系统记录的2020年 4月考勤人数不足应考勤人数的50%;少数工程未设置实名制通道,或虽设置但未正常启用;部分工程在2020年春节停工期间未通过“桂建通”卡发放工资。
四、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料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 质量控制资料方面。部分工程现场不能提供检验批、分项和分部验收所需的材料和实体质量检验报告,质量验收无依据;部分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不全,或签章不全。
⒉ 安全管理资料方面。部分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面施工,现场施工所涉及的临时用电、悬挑卸料平台搭设、群塔防碰撞等专项施工方案缺失;部分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或未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如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峨县六排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和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钦州市恒大御景半岛二期15#、16#、17#、18#、19#、26#楼及配套建设工程。
(二)监督抽测发现的主要问题。
⒈ 材料抽测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测24组钢筋,合格率为100%;抽测3个天然砂样,氯离子含量检测均合格,其中2个砂样的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检测不合格;抽测20组防水卷材,其中19组合格、1组不合格,合格率为95%;抽查1组铝合金门窗主型材壁厚,符合规范要求。
⒉ 实体抽测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查263个楼板构件的负弯矩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仅有65个构件合格,合格率为24.7%;用回弹法抽查187个梁、柱构件的混凝土实体强度,25个构件的抽查强度存疑(其中,9个经钻芯检测验证合格,还有16个尚未完成强度检测验证)。
(三)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 计量方面:部分工程砂浆搅拌现场无配合比牌或内容不正确,信息不全;无计量设备,或有计量设备但计量操作性不强,计量流于形式;水泥、砂等主要材料与配合比试验报告不一致。少数工程已开始砌筑作业,现场不能提供砂浆配合比。
⒉ 地基与基础工程:少数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探明持力层下一定范围内的不良地质情况。
⒊ 钢筋工程:部分工程箍筋弯勾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楼梯斜板钢筋绑扎不规范,锚固长度不足,纵向钢筋预埋偏位严重;部分工程楼板负钢筋保护层厚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部分工程框架柱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接头错开间距不足;少数工程钢筋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广西泓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宾阳县物流配送中心、宾阳小商品城片区二期工程设计要求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方式,现场实际采用搭接绑扎或电渣压力焊的连接形式。
⒋ 混凝土工程:剪力墙烂根现象普遍;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留置不规范,存在无留置方案或方案无具体结构部位、录入系统的试块信息无具体结构部位、未及时录入试块见证取样信息等问题;少数工程混凝土试块未按时送检,如广西晟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威林•维亚纳馨城一期3#、4#、5#、6#楼,二层墙柱混凝土已于2019年10月24日浇筑完成,但混凝土试块于2019年12月30日才送检。
⒌ 砌体工程:少数工程墙体拉结钢筋未按设计要求通长设置;墙体的马牙槎和临时间断处留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填充墙砌体植筋未做锚固力检测,已进行砌筑施工。
(四)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 基坑与边坡:少数工程基坑边坡没有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或深基坑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已开始坑下施工;少数工程未按边坡设计图纸及方案要求进行边坡施工,未对高切坡开展边坡变形监测,如扬州市龙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东兰县“兰郡华府”工程。
⒉ 外架:部分工程外架搭设与方案不符,外架连墙件间距过大或缺失;悬挑钢梁锚固点违规设置在悬挑构件上,锚固段长度不足,保护钢丝绳绳卡方向不一致;脚手架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悬挑层钢梁与主体间空隙未封闭处理;外架高出作业面高度不足1.2米;作业层及以下每隔10米无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外架开口处无横向斜撑。少数工程使用悬挑架花篮螺杆式外架,未提供相关标准。
⒊ 模板支架:部分模板工程现场搭设与方案不符,方案为扣件式钢管或木支撑,实际为承插式钢管支撑,无锁止装置;大部分工程梁下无独立模板支撑;楼梯斜板立杆未垂直踏步面;少数工程仍存在模板支撑体系叠层搭设和混搭现象。
⒋ 卸料平台:部分工程卸料平台锚固点设置在悬挑构件上,锚固长度不足;运输通道未铺满脚手板、无临边防护措施;卸扣数量、压向不正确;钢丝绳锚固在同一锚固点上。
⒌ 施工用电:部分工程未按TN-S系统设置,分色不正确、设备未做保护接零、标识不全、二级配电箱当开关箱用、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等现象普遍。
⒍ 临边、洞口:部分工程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层边、楼梯边等处防护缺失,或防护栏杆、洞口盖板安装不稳固,或临边防护栏杆与外架相连。
⒎ 文明施工:部分工程安全标识缺失;少数工程主要施工道路未作硬化处理,工地未采取扬尘措施;少数工程同一场地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少数工程未设置工地大门和围墙,人员随意进出,如田阳县房屋建筑公司承建的田阳县老乡家园中学2#教学综合楼。
(五)起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起重设备的具体检查情况将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另行发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