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信息-->住房公积金-->详细信息
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窗受理”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只需跑一次”(图)
2020/5/25 10:34:4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一直以来,许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普遍反映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分别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商业银行才能办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一件事”,审批慢、多次跑的问题一直困扰需要购房贷款的职工。现在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只需缴存职工跑一次就可以完成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为了满足缴存职工的合理购房需求,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为群众办好办通“一件事”为目标,不断深化“放管服”和“一事通办”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一件事”受理审批方式。通过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局、商业银行部门之间建立“一窗受理”联办模式,依托“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突破了受理模式、抵押登记、信息处理、贷后管理等难题,构建了相互充分授权、业务信息共享、授权认证互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组合贷款申办流程,压缩提交贷款资料至一个窗口,做到了“窗口统一受理、客户一次面签、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目标。
    在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了跨部门业务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动产抵押申报等材料以后,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一件事”只需到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一件事”的申请材料并面谈、预签借款合同及抵押申报即可,解决了住房公积金和银行两地跑的问题,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审批效率大幅提升。根据现行利率政策规定,按缴存职工购买总价100万元的首套房计算,首付三成30万元后,剩余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采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5万元、商业银行住房贷款35万元的组合贷款方式购买住房,通过这个组合贷方式能为缴存职工节省约8.9万元利息。
    目前已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部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等7家行业银行已进驻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每家银行各安排进驻人员2名,主要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受理、面签、预签借款合同、初审等柜台业务。
    截至2020年4月底,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累计发放组合贷款共4611笔,发放金额17.87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12.87亿元,商业贷为5亿元),通过推行组合贷款,已帮助4611户缴存职工家庭实现安居梦想,真正做到便民惠民。(钦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点击排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