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区当前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市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救灾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市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制,深入开展再动员、再部署、再行动工作,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行政责任人要熟知所承担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职责,深入一线现场督导检查,强化巡查值守,确保度汛安全。
同时要围绕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对隐患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督导限期整改。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低洼地带的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按规划分区域,开展汛期风险点拉网式排查,按系统逐一制定内涝解决方案,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暂不能整治到位的易涝区段和隐患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必要时采取人员巡查值守、现场疏导等措施。加强城市路灯灯牌、户外广告牌、园林树木、农房、公园、河滩、江滩、海滩等汛期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抓好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防汛措施的落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学校、医院、小区周边、临街的建筑工地,要认真排查临时围墙、临时建筑等安全隐患。
在完善城市防汛应急抢险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市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城市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措施,做好有关物资储备,加强专业队伍训练。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情汛情发展,加强汛期巡查,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协调水利部门做好河湖水位控制,及时腾空,确保排水畅通,避免外洪倒灌。组织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通知》要求,各地市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调蓄吸纳雨水的能力。要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制定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通知》还就做好汛期值守和内涝灾害报告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三月以来,广西部分地区陆续出现汛情,各地住建系统的干部职工们奋战在一线,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保障、路灯线路、园林绿化、城市内涝堵点等隐患排查,同时全面做好内涝后的道路淤泥清理工作,群众的城市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莫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