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制核查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企业:
2022年1月4日,我厅印发《关于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信息核查结果的通知》(编号:20220024),要求125家存在承诺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现将整改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查,需整改的125家企业中,已整改合格的企业41家,已进行整改但尚未合格的企业60家,拒不整改的企业24家。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桂建政务〔2021〕6号)精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整改合格的41家企业,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有效;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但尚未合格的60家企业,请务必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经申请核查合格的企业,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仍继续有效;再次整改后经核查仍不合格的企业,以及本次通报的拒不整改的24家企业,我厅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有效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联系人:杨伟伟;联系电话:0771-5595641。
附件:⒈ 整改合格企业名单.docx
⒉ 进行整改尚未合格企业名单.docx
⒊ 拒不整改材料企业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