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22〕5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反映的意见及提交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问题。
(一)该工程合同协议书:“3.(4)工程承包范围:⑦其他专项工程:标识系统……、BIM技术应用(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建模、……;施工阶段施工模拟、进度模拟等,具体按发包人要求实施)”;“⑧设计:……、BIM、……(上述费用全部包含在设计费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4、本合同暂定价为……,其中:(1)设计费……万元(含BIM技术应用费用);(2)建筑安装工程费……”。上述合同条款对该工程BIM技术应用阶段且对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费用列支有明确约定,但对施工及运维阶段BIM技术应用费用的计取约定不明。
(二)根据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以下简称“18其他费用定额”)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试行)的通知》(桂建标〔2019〕2号)(以下简称“桂建标〔2019〕2号”)中有关BIM技术应用费用列支方式的规定: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工程设计费中列支,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费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列支,运维阶段BIM技术应用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建设管理费中列支。
(三)该工程初设批复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19〕1254号)总投资概算表中,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包含何阶段未进一步明确,工程费用中也未列支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该工程对BIM技术应用费用计取合同约定不明;未按照我区“18其他费用定额”和“桂建标〔2019〕2号”的有关规定,将BIM技术应用过程分别列项列支。因此,在施工及运维阶段,应建设单位要求实际发生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费用建议由发承包双方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协商确定或参照“桂建标〔2019〕2号”计价。
二、关于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差问题。
若该项目受新冠疫情和市场供求不平衡等的影响,在施工期间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建议发承包双方按《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桂造价〔2022〕3号)协商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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