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22〕16号
广西富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凭祥市边境贸易货物监管中心扩区扶贫产业园(EPC)项目预算控制价审核争议问题的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交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90726),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施工开始时间2019年10月,工期为360日历天。因该工程所在地为我区边境城市,地理位置特殊,施工时受征地拆迁特别是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工期延误,项目无法全面开工,实际需分3期施工和送审施工图预算,且第一期和第二期已通过评审(详:凭财审〔2020〕1-1号、凭财审〔2020〕18-1号),属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根据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专用合同条款“13.7材料基准价按施工合同价格编制时所依据的造价信息”、“14.1.1(2)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格的计算方法约定:1)……其中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价格按照施工图预算施工当期的《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的约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第一期和第二期评审及该项目实际情况,该EPC项目可分期确定施工图预算,相应材料基准价按编制施工图预算当期的造价信息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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