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安管〔2022〕71 号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关于发布2023年上半年监理企业
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3号)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发布,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相关评价表格可登陆广西建设网(www.gifley.com)下载。
请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监理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并及时开展评价工作,我站将不定期抽查各地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023年上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