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桂建质〔2014〕2号)的规定,我厅于2023年4月对提交初次考核申请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考核。经考核,南宁市良庆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服务站等2个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结果为合格,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