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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1]92号)

2011-10-24 18:18:18 来源: 收藏

桂建管[2011]9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2011年7月中下旬,我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桂建管〔2011〕8号和桂建管〔2011〕13号文,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共抽查了40个在建工程。其中,公共建筑12个,住宅工程28个(保障性住房14个),总建筑面积72.18万m2,总造价76.38亿元;共涉及40家建设单位、37家施工企业和30家监理企业;共对施工企业发出11份停工整改建议书、24份隐患整改建议书;对监理企业发出35份整改建议书。

    二、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一)部分项目的构造柱、构造梁设置图纸标示不清、施工留设不规范。有的虽设置了构造柱,但未与上部结构有效连接,端部箍筋未加密,且构造柱和构造梁的浇筑质量较差。

    (二)有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设不规范。未按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刻写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放置在代表部位旁,无积温记录。

    (三)部分工程钢筋制作安装通病较多。如:剪力墙柱钢筋偏位,变截面钢筋处理措施不规范,柱主筋焊接偏位等。

    (四)一些项目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相当一部分的工程模板搭设未按方案执行,并且有的方案制定错误,未严格执行广西地方标准DB45/T618-2009。本次检查中凡使用门式架和木支撑的模板工程搭设缺少水平拉结,垂直度差。

    (五)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工程的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一箱多闸现象较普遍,一些工程仍违规使用已明令禁止使用的HK型闸刀开关。

    (六)施工机械安装不符合要求。存在物料提升机和塔吊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架体防护不严密、楼层停靠装置失灵、未执行“一视频两联动”、楼层安全通道防护不严等现象。

    (七)一些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架体底部地面未硬化,连墙件数量偏少,且与建筑物空隙处超过规范规定,施工首层和作业层均未满铺脚手板。

    三、处理决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此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且未按时完成整改的1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见附件1、2),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认真整改,整改时间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整改合格前,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在广西境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上述企业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经确认整改合格后,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且未按桂建管〔2011〕13号文要求上报企业信息的3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见附件3)责令认真整改,整改时间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整改合格前,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在广西境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上述4家企业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经确认整改合格后,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5个工程项目涉及的4家施工企业和3家监理企业(见附件4)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要求企业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针对通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管工作,严格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确保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要加强对建筑工程使用的钢筋、防水卷材、砌块、水泥、钢管和钢管扣件等主要建材的监督抽测,并将不合格建材产品的经销商、生产厂家等信息及时抄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施工企业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1

柳江县丰泽盛影广场25#

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监理企业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1

中共罗城县委党校培训中心综合楼

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柳江县丰泽盛影广场25#

柳州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3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施工、监理企业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西华行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2

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

浙江万厦建设有限公司

4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4

通报批评的企业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1

贺州市八步区水利电力局危旧房改造项目

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藤县米兰春天商住楼

广西藤县天威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3

灌阳县2010年度廉租住房工程一标

灌阳县城乡建设工程振兴有限公司

4

三江中学学生宿舍2#

三江县建筑工程公司

柳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

柳江县华韵上城42#、43#

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正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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