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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桂建管[2014]16号)

2014-02-21 15:37:22 来源: 收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3〕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市按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通知》中附件1)要求,按时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统计报表。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上完成2013年有关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并以书面报表形式报送至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二、请各市对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和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送我厅建管处,以便我厅审核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联 系 人:张  宁

    联系电话:0771-2260216 

  《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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