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
2017年入冬以来,全区各地连续发生多起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虽然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了大量的检查、整改及宣传工作,但全区一氧化碳中毒高发态势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8年2月8日以来,自治区政府连续下发了两个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再三强调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工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开展好相关宣传工作,使宣传效果深入人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8〕21号)要求,以及2018年2月12日上午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有关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入街入村入户宣传工作,要动员基层干部、网格员、应急信息员等逐村逐屯、逐个社区、逐个楼道进行张贴宣传,使群众掌握安全使用燃气、煤炭和中毒救助等知识。
二、各地要充分预计需要使用的宣传资料的数量,印制足够数量的宣传资料,确保满足宣传需求。宣传资料的内容应浅显易懂、版式应生动活泼,可参考本通知附件1-3,可根据地方工作经验、居住习惯等增加有地方特色的宣传内容。如需采用附件宣传资料内容的,可联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送彩图电子版。
三、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汇总本市及所辖县印发宣传资料的数量、种类、效果及产生费用情况,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后商自治区财政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陈铭、黄峰;
电话:0771-2264309;邮箱:jstcjc8rq@163.com。
附件:⒈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材料参考版式一
⒉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材料参考版式二
⒊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材料参考版式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