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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建函〔2019〕290号)

2019-08-08 10:58:3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9〕290号                   签发人:杨绿峰


蒙勇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开展情况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建筑产业的发展趋势,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在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装配式建筑政策支持情况。

  2016年8月22日,我厅会同自治区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桂建管〔2016〕64号),文中明确提出,在提供用地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税费优惠、优化市场环境、培养专业人才和加强行业引导等方面落实政策支持。2018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4号),提出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供灵活的供地方式、改进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方式等优化土地要素供给措施,进一步降低建设项目用地成本。2018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8〕126号),就工业用地租赁、租赁工业用地的转让、出租和抵押、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使用年期届满、履约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包括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内的工业企业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出让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依据。

  在学习借鉴区外先进省市做法的基础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制定了《关于支持广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提出培育壮大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产业、加强标准化建设、严格行业准入、强化监督检查等发展的主要路径以及以规划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大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目前,该《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二)装配式建筑应用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的试点示范工作,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

  ⒈ 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建设工作。2016年以来,确定了柳州市莲花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宿舍楼等项目为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在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多次组织装配式建筑专家在施工现场召开研讨会,为试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解决试点项目遇到的技术难题,积累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提升技术水平。2018年,我厅将6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8个装配式建筑项目列为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以成熟可靠的技术体系为示范引领,推动建立适合广西的装配式建筑建造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

  ⒉ 加大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针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我厅在自身财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均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装配式建筑发展。2017年安排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项目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支持南宁、柳州、玉林和贺州等4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的推广工作;2018年安排装配式建筑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设;2019年安排装配式农房推广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用于支持装配式农房试点项目建设。

  (三)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情况。

  2017年以来,我厅在南宁、柳州、玉林和贺州等4个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多次举办装配式建筑管理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培训,邀请来自北京、上海和湖南等装配式建筑发展先进地区的专家,从装配式建筑的管理要求、构件制作和施工难点等几方面进行讲授。其中,2018年贺州市通过在已建成投产的贺州通号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授牌成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作实训基地的方式,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实训工作。目前,该实训基地已开展5期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班,采用“理论授课+现场实操”的培训方式,累计培训四百余名来自建筑施工、劳务、房地产开发、构件生产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业工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我厅将继续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快对《若干意见》的修改完善,并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对全区装配式的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政策扶持。2019年,我区全面开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我厅将指导全区各市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出台各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合理利用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重点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依托的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营造有利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建设力度。2019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大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建设。一是评审并公布第二批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通过技术支持和示范引领的带动,进一步完善我区装配式建筑的建造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二是推进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我们计划在龙胜县小寨村、扶绥县东门镇和贺州平桂区共建设200户装配式试点农房,开展装配式轻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多种技术体系尝试,推动装配式农房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建设,确定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城市和示范项目,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三)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工作。2019年,我厅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建筑培训,计划联合广西建工集团组织开展针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应用方面的人才培训。继续鼓励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发挥企业作为培训主体的作用,培养具备建造相关专业技术及生产、操作经验的产业工人。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培训规范的开发,将符合条件的装配式技能人才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支持相关培训工作开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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