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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8-30 10:25:2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9121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12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发〔2018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各市人民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均已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为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市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市均组织起草了本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方案)》,开展对本辖区内有意愿加装电梯小区的调查摸底工作。但各市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出台较慢,截至2019731日,只有柳州、桂林、百色3个市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其中,柳州市于719日公布《柳州市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柳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手册》,内容包括业主前期筹备工作指引、协议书模板、流程图、咨询办理信息一览表等,并以加装电梯怎么办 阿伯给你摆一摆为题编制了图文并茂的案例指引;桂林市人民政府于510日批复了《桂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百色市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经百色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于715日印发。其他设区市中,《南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已报送南宁市人民政府审定;钦州、河池、贺州市的实施细则已上报市政府审定;梧州、北海、来宾市的实施细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余4个设区市的实施细则尚未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二)各市试点项目开展情况。截至2019731日,各市试点项目拟加装电梯数量为160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电梯数量为8部,正在施工的电梯数量为5部(有3部为《指导意见》出台前实施),已完成加装的电梯数量为3部(均为《指导意见》出台以前实施)。其中,柳州市试点项目中有2部电梯已于2019725日正式开工建设,另有1部即将开工,是《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标志;桂林市确定的4个试点项目中,有3部电梯已于7月下旬正式申请规划许可审批;其他设区市,如梧州市、贺州市正在施工及已完成的加装电梯项目中均按照原有报建方式参与审批和实施,不具备《指导意见》要求的精简、便民、高效的推广复制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部分城市重视程度不够。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涉及部门多,《指导意见》明确各市要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建立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临时工作办公室,但绝大部分市未将该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只是简单安排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特别是在协调地方配套财政补贴和简化行政审批方面,未从政府层面予以协调支持,导致联动协调效率较低。二是配套财政补贴支持不够。根据市场调研信息,加装一部电梯,加上地下管线改迁等费用,一般需要35-55万左右,因此《指导意见》在明确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15万元/部支持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各市、县配套进行财政补贴。目前仅柳州市明确给予每部5万元的配套财政补贴;南宁市2019年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市本级加城区补贴共5万元/部,且对2019年拟补贴数量作出仅120部的限制;其他各市尚未明确配套财政补贴标准。因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标准迟迟不明确或补贴支持力度不够,造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未能有效推动。

(二)审批流程优化、简化力度不够。《指导意见》明确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期审批事项仅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项(扣除电梯设备本身及电梯安装费用后,绝大部分项目的土建费用均在30万元以下的,依法不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明确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保障各项功能正常使用,符合利害关系人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相关技术审查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从各地实施情况看,一是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力度较小。绝大部分市还未出台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清单。简化的规划审批流程及材料清单未出台,使项目无法真正启动。例如,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职工住宅小区等小区的一些楼栋已在几个月前就完成方案设计、业主签署协议同意等审批前所需的手续,但在设区市、城区的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均无政务服务窗口接收申报材料,导致申请改造单位无处申请并一直延误至今。二是机构改革中有关职能调整或未最终落定,是各地实施细则出台较慢的原因之一。例如南宁市,20191月底即已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但机构改革中规划审批职能调整至自然资源部门,导致需重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贵港、百色等市还未最终落定承担规划审批职能的部门,或者刚落定又涉及到工作移交,且职能调整过程中伴随着人员调整,客观上也影响了进度。

(三)地方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除柳州市政策宣传力度较大效果较好以外,其他绝大部分城市宣传途径较为单一,多数停留在转发文件、网站宣传上,未建立分布于城区、社区、街道办事处的专门咨询机构,未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宣传、调解邻里矛盾的优势,导致仍有大部分城市居民对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不甚了解,对加装流程、要求、造价等各项工作均不太清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本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争取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出台地方实施细则、配套财政补贴标准等政策。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市在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的同时,要通过不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

三是加快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各市要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强总结分析,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鼓励各市积极探索和尝试引入社会资本对既有住宅投资加装电梯,采用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新型商业模式,通过刷卡使用付费等租赁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落地。

五是加强加装电梯使用安全监管。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负责电梯特种设备管理的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尽快出台有关管理办法以防范加装电梯后的使用安全隐患。

 

附件: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展统计表(截至20197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829

 

 

附件

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展统计表

(截至2019731日)

 

设区市

试点项目拟

加装电梯数量

(部)

正在办理前期

手续的电梯数

(部)

正在施工的

电梯数量

(部)

2019年以来已完成加装的电梯数量(部)

南宁市

0

0

0

0

柳州市

4

4

2

0

桂林市

4

3

0

0

梧州市

0

1

0

0

北海市

0

0

0

0

防城港市

0

0

0

0

钦州市

33

0

0

0

贵港市

0

0

0

0

玉林市

0

0

0

0

百色市

30

0

0

0

贺州市

12

0

3

3

河池市

62

0

0

0

来宾市

0

0

0

0

崇左市

15

0

0

0

总计

160

8

5

3

注:贺州市正在施工的3部电梯和已完成加装的3部电梯均为《指导意见》出台以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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