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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8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8-28 10:59:1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9〕354号

 

解尚明等14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扎实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办、财政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的有关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将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建立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45万个村庄开展“三清三拆”;基本整治型村庄已开工3.06万个,已竣工5372个;设施完善型村庄已开工362个,已竣工100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已开工88个,已竣工11个,桂风壮韵风貌初显。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中,自治区提出要强化政府对乡村风貌提升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各地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农民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的组织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全区各地在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中,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引领、新乡贤带头等方法,组织农民,发动农民自己拆、自己改、自己种,把村庄拆通透、环境搞整洁。截至目前,全区发动农民共计187万人次参与村庄整治。

    (二)出台激励机制,激发农民内生动力。自治区整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广西·幸福乡村”等项目财政资金8亿元与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共同使用,按照全域推进、连片整治的原则,共实施32条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重点实施基本整治、设施完善、精品示范等三种类型村庄建设和农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村庄规划等项目。各地通过“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本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崇左市以农民自愿清拆为基础,引入专业乡建公司采用EPC模式,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和镇黑水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在示范带建设中,注重植入乡村旅游新业态,着力打造成为集乡村风貌展示、田园观光体验、水上休闲娱乐、文化民俗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大力培育发展一批精品民宿、法国餐厅酒吧、度假漂流等特色服务产业,使示范带成为提升乡村风貌、带动农民增收的动力源泉。钦州市浦北县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出台《浦北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扶持工作方案》,按照“自然村自评申请、镇政府和行政村联合审核、县乡村风貌办实地复核、联席会议审定”的程序,对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自然村,给予1-2.5万元不等的经费奖励。通过鼓励各地推行以奖代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创建、分档奖补”,以事前竞争、事后奖补的方式推进村庄建设,有效提高了农民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的积极性。

    (三)强化乡村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眼于长效治理,把机制建设作为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的基础性工程,努力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促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乡村新乡贤理事会发挥新乡贤引领示范作用助力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组建新乡贤理事会,目前已组建5977个;加快推进村民理事会建设,90%以上的村庄组建了村民理事会,实现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注重加强村民自我管理和监督,坚持由村民自主制定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93%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规民约。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我厅制定并印发了《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宣传方案》,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开展乡村风貌专题宣传,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发稿近百篇;各地制作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各类宣传品107.2万张,播放电视宣传片2.65万次,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150场。全区各地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专题培训、编发工作简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面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引导各地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评比奖励体制机制,例如,崇左市研究制定了“保洁员工作、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奖励通报”等制度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美丽乡村文明户”评比活动,对评选为文明户的农户给予100元奖励并挂流动示范牌,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来宾市金秀县创新机制,以奖代补,在全县范围内分别评选出10个“最美村屯”和10个“最美家庭”,实行以奖代补方式优先安排建设资金,同时对“一事一议”等民生项目给予倾斜,对评选出来的“最美家庭”,实行荣誉上墙,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完善乡村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千方百计把农民发动起来,为农民谋福祉,让乡村面貌尽快有根本性改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政府发动,积极引导农民主动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充分运用脱贫攻坚帮扶联系干部、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新乡贤“五支队伍”的作用,广泛宣传乡村风貌提升政策,不断提高农民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探索建立乡村风貌管控长效机制,重点在农房改造与新建激励机制、农房建设管控机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机制、违法建设查处机制、村民自治管理机制等方面发力,督促各地区建立符合本地实际,同时让农民满意且有效执行的长效管控机制,使各地乡村风貌提升取得的成果能够长久保持。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动员基层干部入户走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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