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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2007-06-13 10:31:57 来源: 收藏
桂建设[2007]21号

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我区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根据建设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实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换证的对象
  已获我厅认定的二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属此次资质换证的对象。
  二、申请资质证书换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相关材料复印件(见《申报表》备注)
  (三)审查人员与审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
  三、申请换证受理时间
  请换证单位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资质换证申请材料报送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勘察设计窗口(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附楼1层)。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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