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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西住宅科技暨建筑节能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2005-03-08 10:02:11 来源:广西建设厅科技处 收藏

关于召开广西住宅科技暨建筑节能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建设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住宅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我厅定于2005年3月25日(周五)在南宁市举办“广西住宅科技暨建筑节能技术交流会”,会期1天,具体会务由广西建设科技协会承办,南宁市建委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 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巨大作用,抓好建筑节能工作,完善建筑节能相关的设计、监理、检测和验收手段,加强施工图审查的精神;
(二) 交流推广住宅科技和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的经验;
(三) 住宅科技和建筑节能技术讲座;
(四) 国内外住宅和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推介。
(五) 参观住宅和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成果。

二、会议地点与时间
    会议地点:南宁市聚文堂大酒店(民族大道东段延长线112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沿民族大道往东约500米,民族大道南侧,603和213路公共汽车凤岭站)11楼多功能厅。
会议报到地点:聚文堂大酒店一楼大堂。
会议报到时间:2005年3月24日15:00-22:00和3月25日7:00-8:15。
会议时间:2005年3月25日8:20-18:20。

三、参会人员
(一) 各地级市建委(建设局)主管技术和科技的委(局)领导和技术科长。
(二) 区和各地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负责人1-2名。
(三) 区和各地级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1-2名。
(四) 全区主要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审图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五) 全区大型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
(六) 全区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
(七) 全区主要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
(八) 有关建材企业领导、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九) 广西建设科技协会和广西混凝土协会会员。

四、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资料费每人350元。会务组联系人:梁立新,韦应,联系电话和传真:0771-2807747,2614077。电子邮件:llxm777@sina.comweiying555@126.com。南宁市建委联系人:李慧颋,电话0771-5646886,电子邮件lihuiting22@163.com。此次会议有关通知、回执单和最新消息等可在广西建设信息网的建设科技网页中部的“文件通知”栏目下载电子版本 //www.gifley.com/Jskj/Default.aspx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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