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关于转发建设部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7-10-22 17:23:04 来源: 收藏
桂建房〔2007〕66号
各市建委、房产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住房函[2007]3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政府部门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加强行业管理、透明市场信息、规范交易行为、合理引导居民住房消费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按建设部要求,2010年要初步形成以城市为主体,部、省、市三级互联系统。目前,我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明显滞后,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号CJJ/T115-2007,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是建设部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国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而制定发布的行业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技术规范》对于进一步加快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房地产业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市要充分认识《技术规范》的重要作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技术规范》。
     三、各市要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建设部专项补助资金,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可借鉴南宁、北海两市的经验,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进一步修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系统整改、建设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并将落实《技术规范》要求、系统整改、建设工作目标等情况于2007年12月10日前报我厅房地产管理处。
各地在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述琼、谢 东,0771—2264312。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Baidu
map